假设某期刊原计划于3月底出刊,但实际出刊时间推迟至4月上旬。这种小幅度的时间误差是相当正常的,因为期刊的出刊时间只是一个预计,没有哪本期刊敢保证一定能在某一天出刊,而只能在某个时间段之前努力。
这也是我们不愿意为时间紧迫的作者安排文章的原因,因为一旦做出承诺,如果最后未能按时出刊,责任就会在我们身上。
那么,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出刊的延迟呢?
各种突发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延迟,比如编辑生病请假、假期、以前的疫情等等。
今天我想强调的是:由于作者原因导致的出刊延迟。
很多期刊在最终印刷之前,都会要求作者核对样稿,只有在作者确认无误后才能定下最终的送印版本。
或者在即将出刊时,突然发现某篇文章存在一些小问题需要修改,实际上,这样的修改是很迅速完成的。
然而,有些作者总是倾向于拖延、不合作。编辑要求在一定时限内(比如48小时内)进行修改反馈,但结果却总是联系不上他们,或者即使到了截止时间也迟迟未回复。这就会耽误整期刊的进度,从而导致出刊时间的推迟。
目前,一些期刊甚至规定:未能及时反馈和修改的作者,刊期将被顺延。
因此,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文章因为他人的拖延而导致出刊延迟,或者无法接受刊期的延迟,请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修改反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