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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上海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标准

根据2025年上海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,结合上海市人社局、教委等官方文件,评审标准主要涵盖以下核心要求:

一、基础申报条件

1、身份与社保要求

本市户籍,或持有效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或近2年内累计缴纳上海社保满12个月。

已退休或当年拟退休人员不得申报(办理高级专家延退的除外)。

2、师德与考核

拥护党的领导,恪守职业道德,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。

二、学历与资历要求

1、副高级职称(高级教师)

硕士/研究生学历:在基层学校任教满15年,且任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。

本科/学士学位:在基层学校任教满20年,且任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。

专科学历:在基层学校任教满25年,且任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。

特殊政策: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仍在职者,可放宽至中级职称满4年申报。

2、正高级职称(研究馆员/正高级教师)

本科及以上学历,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;专科学历需一线工作满30年,任副高级职称满7年。

三、教育教学实绩要求

1、教学能力

需提交教案、教学案例等材料,体现教学创新与实效性。

高中教师须有1学年以上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(截止2025年12月31日)。

2、育人业绩

重点关注对留守儿童、学困生的帮扶记录及效果。

3、替代论文政策

基层教师可用规范的教案、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。

乡村教师(满5年)、援疆援藏等支教教师论文不作刚性要求。

四、学术成果要求

副高级:需发表3篇省部级期刊论文(或1部专著),其中1篇作为答辩主送论文。

正高级:需发表5篇省部级期刊论文(或1部专著)。

注:专职研究类教师可用考古报告、技术方案等代表作替代论文。

五、特殊群体优惠政策

1、乡村教师

任教满30年且中级职称满10年(“3010政策”),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。

乡村工作经历可抵论文、外语、计算机等要求。

2、支教教师

援疆援藏援青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,免除论文要求。

支教经历视同乡村教学经历。

3、临近退休教师

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中级教师,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。

六、申报流程与时间

1、网上申报

预计2025年8月底开放(参考2024年时间),通过“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”提交材料。

2、材料审核

需提供《代表作鉴定表》(单位审核盖章)、继续教育学时证明(90学时,含必修45学时)。

3、评审与公示

评委会审核后组织答辩,结果公示5-7个工作日。

附:关键政策文件

《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》(沪教委规〔2018〕4号)

乡村学校范围界定:沪教委人〔2023〕51号

继续教育要求:沪人社专〔2017〕256号